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1340万余元 物流企业享税收优惠
发布时间:2017-10-18 来源:太仓高新区
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今年国家对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延续执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市地税局扎实做好相关宣传、培训和辅导,确保优惠政策落地。截至目前,共计受理备案16户,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1340.24万元。
据了解,针对物流企业,市地税局通过纳税人短信平台、微信、QQ群、办税服务厅电子滚动屏等渠道,以微视频、图解、动漫等形式,多渠道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解读;积极送政策到物流企业,从政策内容、受惠范围、办税程序、实例解析等方面进行“点对点”政策辅导。
针对办理了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备案的纳税人,市地税局及时开展后续审核,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实地走访查看减免税企业仓储用地情况,对申报信息及实际享受的税收优惠信息进行核查比对,确保政策适用准确性;对走访中发现有不满足优惠条件或优惠条件发生改变的企业,及时辅导纳税人更正,为企业排除涉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