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排名列第13位 高新区获省专项奖励资金1000万
发布时间:2017-09-04 来源:太仓高新区
日前,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下达了2017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奖励资金。我市高新区获专项奖励资金1000万元。
根据《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区奖励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苏财教﹝2017﹞50号)和《省科技厅关于2016年度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驱动发展综合评价情况的通报》(苏科新﹝2017﹞212号),相应增加2017年度“科技条件专项”预算支出指标,对综合评价排名前20位或苏中、苏北前三位的高新区各奖励1000万元,对排名第21位到第42位的高新区各奖励560万元。
我市高新区综合排名列第13位,在省级高新区中排名第一,综合排名超过9家国家级高新园区。近年来,我市高新区积极推进中德企业创新合作,推动区内企业向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和服务型制造拓展。本次奖励资金将全部用于科技创新,帮助更多内外资企业加快向产业两端延伸、向价值链高端攀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