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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印发《太仓市关于集聚产业人才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0    来源:太仓市人民政府

各镇人民政府,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太仓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科教新城管委会,娄东街道办事处、陆渡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健雄学院:

  《太仓市关于集聚产业人才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太仓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7日

  太仓市关于集聚产业人才

  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最舒心的产业人才生态,根据苏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人才国际化引领产业高端化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苏委发〔2020〕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聚力提升驱动发展的人才大格局

  1.大力引进顶尖人才团队。实施“顶尖人才团队攻坚突破专项行动”,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航空等产业领域,引进具有引领性、原创性、标志性的顶尖人才团队,“一事一议”给予量身定制、上不封顶的特殊支持。瞄准世界科技发展前沿,紧贴产业核心技术需求,支持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创新载体等建设,三年内引进3个左右重大创新创业团队,给予每个团队最高1亿元的项目资助、股权投资、金融贷款等综合扶持。(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市资产集团,各镇区)

  2.打造创业领军人才集群。实施“创业领军人才跨越攀高专项行动”,面向全球更大力度引进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三年内新增200个以上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其中苏州市级以上超80个。创业领军人才A、B、C三类项目资助标准分别提高至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特别优秀的在A类资助标准基础上最高上浮100%,同时增设培育类项目,由落户镇区给予50万元项目资助。经自主培育入选领军人才计划创业类的,按太仓市本级、苏州市级、省级、国家级,由落户镇区分别给予不低于30万元、4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再支持,各级支持可叠加享受。沪上优质项目转移后入选太仓科技领军人才计划C类以上的,资助额度最高上浮50%。(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镇区)

  3.壮大创新领军人才规模。实施“创新领军人才增量提质专项行动”,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全面加强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力度,三年内新增50个以上创新领军人才项目,其中苏州市级以上超20个。创新领军人才按A、B两类进行支持,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项目资助,其中用于人才个人生活补助不低于50%,入选苏州市级以上领军人才计划的,除给予项目支持外,再给予引才企业30—50万元奖励。鼓励支持企业“高薪”聘“高人”,对年薪超过100万元的高端创新人才,符合条件可直接入选太仓科技领军人才计划。(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镇区)

  4.建强产业匹配人才队伍。实施“产业匹配人才培优育强专项行动”,聚焦产业延链补链强链的关键环节,三年内新增150个以上重点产业领军人才项目,其中苏州市级以上超50个。设立重点产业人才专项,人才项目入选太仓科技领军人才计划C类以上的,资助额度最高上浮50%。聚力储备产业发展紧缺的青年人才,适当提高各类人才计划35周岁以下青年人才支持比例,做大产业青年人才底盘。(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团市委,各镇区)

  二、聚力织密开放包容的引才大网络

  5.加快构建全球引才平台。不断拓展人才招引渠道,发挥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太仓分会场、沪上高校院所“太仓日”聚才效应,擦亮“创赢太仓”全球创业大赛品牌,三年内引进落户人才项目超500个。对“赢在苏州”“创赢太仓”等大赛获奖项目,符合条件可直接入选太仓科技领军人才计划。依托对德合作、融入上海优势,推进离岸孵化体系建设,鼓励镇区新建“离岸创新中心”,由市科技局每年给予每家运营单位一定补贴,并按引才绩效给予奖励,三年内支持10家左右。(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团市委,各镇区)

  6.强化用人主体引才功能。突出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用人导向,设立“人才特贴”,提升用人单位话语权,每年给予一定自主认定名额,每人最高补贴15万元。鼓励用人单位柔性引进海外人才,最高可按实际支付计税工薪的60%给予引才补贴,单个项目(人才)最高100万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各镇区)

  7.创新金融资本引才模式。鼓励政府类产业基金投资人才项目,带动各类投资基金投资种子期、初创期人才企业,对人才企业“首投”的基金,最高按单个项目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基金管理人风险奖励。积极参与“姑苏人才基金”,全面做大“太仓市科创人才培育基金”规模,择优给予领军人才企业最高1000万元股权投资。支持社会资本以投带引优质人才项目落户太仓,按单个项目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投资主体最高5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资产集团、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

  8.激发大院名校引才动力。推动大院名校在我市建设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新型研发机构、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入驻机构平台的人才项目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享受政策支持。在太大院名校举办具有一定行业影响力的产业论坛、项目路演、研修培训等人才活动,按实际活动支出的50%给予最高30万元补贴,特殊情况可“一事一议”。赋予在太大院名校人才举荐权,当年度每自主培育2个苏州市级以上领军人才,可举荐1个人才项目,通过实地考察后,可直接入选太仓科技领军人才计划。(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三、聚力构建更加赋能的培育大体系

  9.畅通人才评价流动渠道。主动接轨国际人才评价标准体系,全面推广德系职业资格比照认定,对取得有关国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可享受相应等级待遇。探索推行人才认定制,自主培育的上级领军人才、区镇重点资助的优秀人才,符合条件可直接认定为太仓科技领军人才。着力破除人才流动障碍,实施“先落户、后就业”人才落户政策,进一步降低人才落户门槛,最大程度简化人才落户办理手续。(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各镇区)

  10.加快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培育壮大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深耕国际市场的企业家队伍,三年内重点支持1500名高端经营管理人才。组建民营科技企业家联盟,推动领军人才与本土企业融合发展,组织企业家、职业经理人参加创业研修和产业交流,每人最高补贴2万元。鼓励民营企业家、“创二代”、领军人才深造进修,对当年度取得世界知名院校MBA、EMBA证书的,给予最高5万元学费补贴。(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工商联,各镇区)

  11.培育国际化高技能人才。推进高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对建立完备的职工培训制度、薪酬激励机制的规模以上企业,优先列入自主开展技能等级认定备案单位。支持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开展培训和评价工作,对参与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的单位,按照每年在我市鉴定取得高级工及以上人才培养量给予单位奖励。鼓励企业设立“首席技师工作室”,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开办奖励。(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镇区)

  12.强化人才企业后续扶持。围绕独角兽企业培育、地标型企业打造,对人才企业立项后3年内年销售收入累计超过3000万元且通过验收的,择优给予最高200万元滚动支持。建立符合国际规则的创新产品首购制度,领军人才企业研制的重大创新产品在太仓市内首试首用的,按实际采购金额的10%给予首购首用单位最高50万元风险补贴。支持领军人才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对经认定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活动的,按实际支出的50%给予每年最高30万元展位补贴。入选太仓市级以上领军人才计划的,根据实际情况由落户镇区提供一定面积办公场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镇区)

  四、聚力打造舒心贴心的发展大生态

  13.提升幸福无忧生活礼遇。深入实施人才乐居工程,入选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给予100—300万元安家补贴;入选太仓科技领军人才创业类的,按项目评审A、B、C类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安家补贴;入选太仓科技领军人才创新类的,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苏州市级以上重大项目和人才企业新引进的紧缺人才可优先入住人才公寓。将中级职称及以上专技人才、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才、高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以及其他经认定的紧缺人才纳入乐居政策E类人才支持范围。建立多元化子女教育保障体系,领军人才子女可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幼儿园至高中阶段就读上海、苏州大市范围内非公立学校的,按学费实际支出的50%给予最高每年2万元补贴,享受期限不超过3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各镇区)

  14.提供暖心高效品质服务。围绕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方向,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动,打响“太舒心”“5E”营商环境品牌。突出“用户思维、客户体验”,常态化举办民营企业家沙龙、“BEGI·N”金融沙龙等活动,定期听取人才意见建议,及时解决人才发展实际问题。加快推进“互联网+人才服务”,建立“一件事”服务体系,建设运营高层次人才优享服务“一站式”平台,实现政策待遇“一网通办”、配套服务“一网集成”、人才奖补“一卡发放”。(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人社局、市行政审批局、市金融监管局,各镇区)

  15.健全宽松包容制度环境。树立“支持人才干事业、创大业”的鲜明导向,以优化营商环境为重要抓手,推动形成“尊重人才、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强化人才项目主体责任,对领军人才项目一般不作过程检查,对国有资本投资人才项目采取差异化考核,提升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宽容度。以更加积极、更加开放的姿态推进人才工作,对改革创新、招才引智中出现的一些偏差失误,依规依纪依法实施容错纠错。(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各镇区)

  16.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动态完善人才工作评价监测体系,以高质量考核引领推动人才工作一体化。通盘布局招商招才工作,支持镇区设立一体化机构,引进专业化团队,推动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同谋划、同开展、同考核。配强人才工作力量,港区不少于5人、高新区不少于6人、其他乡镇不少于3人。加强人才工作宣传,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开展精准化、广覆盖宣传,不断提升人才政策知晓度和人才工作显示度。(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招商局,各镇区)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具体解释工作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责任单位负责。本措施与我市此前出台的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新、从优、从高”的原则执行,具体政策实施口径,以各项政策当年申报公告或通知为准。本措施中所涉及有关项目资助资金,如无特殊规定,由市级和镇区按1:1的比例承担,其他资金由市级全额承担。

下一条:太仓科技领军人才计划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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